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4.2.2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经过我校资格审核,具备免试资格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具备面试资格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查,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获奖级别、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
(2)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同分排序规则和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相同。
4.2.4 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育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公共课总成绩*80%+专业课总成绩*12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专业实践 100米跑的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2)其他专业考生总成绩(各科考试成绩总和)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公共课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来源: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