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公共课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其中,文科 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我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指定教材及考试大纲见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 http://www.bzuu.edu.cn/zzxx/)
来源: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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