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5〕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英文名称:Hebei GEO University)
第二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07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历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七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相关信息

上述计划不包含建档立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学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三章 报考与录取
第九条 报考条件:凡符合河北省教育厅规定的具有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关于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均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各联考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每次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二)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如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四)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次按专业考核科目2、专业考核科目1、政治、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学校顺延录取。
第四章 入学与复查
第十一条 普通专升本新生报到入学时,须持有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未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的,不予学籍注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由河北地质大学本科生专门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hg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sxxw.hgu.edu.cn/;咨询电话:0311-87208070(工作时间)。
抖音
微信
微博
QQ群
400-023-1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