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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58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传承大地文化,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秉承“德技共举、知行合一”的校训,根植自然资源行业,对接自然资源主业、土木工程产业,明确了“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的建设发展思路,正着力推进自然资源专业集群、工程建设专业集群、现代服务专业集群等三大专业集群布局发展,努力构建“一龙头三重点四支撑五发展”的自然资源特色专业体系,奋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两基地一中心一智库”,全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自然资源鲜明特色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省自然资源厅的亲切关怀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已建设成为“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 “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和“湖南省平安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600余亩,总资产5.73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教职工700多人,其中“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为86%,高级职称200余人,省级专业带头人6名,省级骨干教师8名。
学校设有测绘地理学院、自然资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程建设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工程设计学院、现代经贸学院、生态文旅学院、基础课部、思政课部、机械研制中心等“八院两部一中心”,设置了32个专业。目前,学校拥有工程测量技术、环境地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等3个“湖南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1个工程勘测省级一流专业群,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工程造价等2个央财重点支持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2个省级特色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等3个省级精品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等3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优良,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8个,校内实训室116个,其中,学校5个专业实训区被国家、湖南省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湖南省工程造价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工程测量技术实训基地”、“湖南省建筑工程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湖南省环境地质工程技术专业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一直以来,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技术技能型工程人才。学校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与专业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院与吉首大学、湖南城市学院等签订了专升本协议,毕业生可升入相应本科院校就读。学校连续六届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专项督查评估中获得优秀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被立项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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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