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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浏阳外国语学校。1997年更名为浏阳外国语进修学院。2006年,学校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并更名为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校拥有长沙和浏阳两个校区,占地1000多亩,主校区坐落于望城区丁字镇,设8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员工近千人,学生15000余人,教学设施齐备,是一所现代化、智慧化、生态化的校园。
历经30周年风雨洗礼与砥砺深耕,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遵循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坚持走“职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道路,为社会发展培养了5万余名有外语特长的应用技能型人才,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2年学校顺利通过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入选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排行榜50强。学校先后获民政部规范化办学评估“5A”级单位、湖南省首届“十佳民办高校”、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学校、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办学先进单位、湖南省民办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以及湖南省教育系统网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优秀单位,是中国国际教育协会理事单位、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湖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副会长单位、世界职业教育院校联盟会员单位以及世界法语大学联盟(AUF)成员单位。
学校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建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1个,省级精品专业2个,省市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职教优秀教材1本,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长沙市重点职教项目对接地方产业的(小语种应用)校企合作示范基地1个。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近年来,教师承担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30项,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30余部,授权专利30项,获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0余项,优秀论文奖励150余项。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74项,省级竞赛中获奖147项,其中获省级特等奖、一等奖37人次。在省级抽查中,学生毕业设计通过率多次达100%,专业技能通过率95%以上,学生总体就业率均达90%以上。
学校聚焦专业对接产(行)业,构建了以应用外语专业群为主体,以涉外商贸服务、涉外护理康养专业群为两翼,以信息工程、教育与艺术等为多轮的专业群布局,形成了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需求的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为外贸企业行业解决人才需求痛点,学校创新了“三双”人才培养体系,并通过实施“三全育人、五育融合”育人工程进一步夯实“三双”人才培养基础。学校整体实施“外语+技能”与“技能+外语”特色培养,形成了涉外人才培养特色。近年来,学校先进办学理念及内涵式建设成果被人民网、《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学习强国、《三湘都市报》、湖南教育电视台、红网、新湖南、华声在线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学校坚持服务社会,践行使命担当,成立产教融合学院,实施“十百千”工程,即建设10个产教深度融合的示范性项目、100家规模企业的实习实训基地、1000家稳定的学生就业基地。11个项目获批湖南省教育厅“1+X”证书制度试点,创建了2个实质性运行的产教融合项目和1个学徒制项目,与华为、思科、万达集团、华友钴业、万蓬实业等知名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了系列校企合作订单班,为企业培养急需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在当前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学校面向时代发展趋势,与国际办学理念、体制机制接轨,用10年时间研究确立的大学康养成果,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最终确立了以“国际化办学”和“康养事业”为两翼,二者并驾齐驱、协同发展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一是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部署,加快和深化国际合作进程,建立不同学科类别层级、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的投入,将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国际教育三种关系交叉更替互补,形成开放式、滚动式发展;二是加快对康养产业的研究和转型升级,让湖外人主动走向未来康养教育事业的新战场,拔头筹、抢高地。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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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