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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长沙市卫生学校。2011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并于201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学校内设6学院2部2中心共10个教学部门和10个党政管理机构,现有师生近9000人。
2019年9月,学校搬迁至新校区——长沙市湘江新区香山教育城(岳宁大道6号),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26.6万平米(含附属医院),设施设备功能齐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新校区建成开学”作为2019年“科教事业蓬勃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写入《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支持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建设特色高职院校”。现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校企合作实训基地165个。学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纯医卫类高职学院,医学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设置结构合理,现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等17个专业。
学校主动服务健康湖南和现代化长沙建设,对接健康服务业和养老产业,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建成护理、药学、眼视光技术三个专业群,其中护理专业群、药学专业群入选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是国家级骨干专业。护理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专业。护理专业被列入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校企合作实训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口腔医学专业教学资源库、预防医学专业教学资源库被评为省级资源库建设项目。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和眼视光技术专业立项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第一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学校是国家级首批老年照护“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并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教育教学
学校主动对接长沙生物医药产业链,整合各类资源及时成立学校生物医药产业学院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院,积极开展医教协同、校企合作、社会实践、服务产业和医卫人才培养提升工作,荣获2021年湖南省高职院校教学资源20强单位。实施师资培养“四项”工程,即“双高”(高职称、高学历)工程、“教学名师”工程、“双师型”素质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构建由专业群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高技能兼职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组成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其中护理专业教学团队立项省级教学团队,药学团队获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二等奖,眼视光教师陈章黎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
人才培养
学校紧贴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产业需求,强化“三个注重”高水平人才培养理念,建立“五育并进”高素质人才培养标准,创新“四对接两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累计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医卫人才5万余名。近三年,学生参加国家、省、市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156项。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100%,毕业生参加助理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全省第一,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毕业设计合格率、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
招生就业
学校招生就业形势两旺,高考录取分数线居全省同类学院前列,录取率100%,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学校始终坚持深化产教融合与医教协同,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订单培养、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与长沙县、宁乡市、浏阳市政府合作实施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开设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定向班,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与行业企业开设订单班,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毕业生参加全省乡村执业医师考试合格率达100%。
主要荣誉
学校成立以来,受到了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获得了众多荣誉。先后荣获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全国2018年优秀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是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计生协会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及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湖南省医学教育科技学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荣获湖南省就业指导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基层本土化培养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首批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示范单位、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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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