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江西报考代码:8280,国标代码:13435。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非营利性民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专升本招生的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江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2026年江西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6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的学历除外)。
2.在江西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的学历除外)。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6年3月6日-9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对照《指导目录》(详见附件)网上填报对应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填报志愿。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四条 全省统考安排: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九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统一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3.命题和评卷。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第七章 录取安排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第十八条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未满额的院校,可适当降低分数,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项计划学生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要求执行。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将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2026年专升本录取学生按学校2024年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设立了国家资助项目和学校资助项目,国家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和绿色通道;学校资助项目包括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成了国家资助项目与学校资助项目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98-2088909
电子邮箱:jvuajw@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98-2196666、2198280
2.传真电话:0798-2191177
3.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红塔路999号
4.邮政编码:333000
5.学校网址:http://jdzv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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