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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2026-03-25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399
导读:本文是新余学院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根据《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简称“专升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新余学院

  (二)国标代码:4136011508

  (三)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四)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六)校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邮编:338004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6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6年专升本招生活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学校纪检部门对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我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专业7个,共招收专升本学生500名。凡经选拔考试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按照所录专业所读年级的学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以学校财务部门公布为准)。

  

  备注:1.考生填报联合培养专业被录取后学籍为新余学院,培养地点设在各联合培养院校。

  2.考生应自行了解知悉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本专科专业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将来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的专业,谨慎选择本科专业。例如:《护士条例》第七条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 2010年5月10日)第十二条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专升本中护理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招生对象

  (一)2026年江西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6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的学历除外)。

  2.在江西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的学历除外)。

  五、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2.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学生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获得如下奖项之一: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江西省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奖(排名前三),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五),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大赛(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排位前五)、银奖(排位前三);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④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家级铜奖及以上、江西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银奖及以上。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要求见《新余学院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六、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等相关信息。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发奖单位或省级选送单位复核;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九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考生可根据省考试院发布的考试说明备考。

  (二)考试时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原则上于3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

  (四)命题和评卷。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九、志愿填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各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对照《指导目录》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及对应志愿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填报志愿。

  十、录取

  (一)学校执行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有关规定。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执行录取。

  (二)专升本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专项计划学生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新余学院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六)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十一、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二、信息查询及咨询方式

  (一)专升本考试招生信息查询:

  http://zb.xyc.edu.cn/(新余学院招生网)

  (二)咨询电话:

  0790-6666055 6666058(招就处)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

  0790-6666037(教务处) 联系人:林老师

  (三)监督电话:

  0790-6666018(校纪委)

  电子邮箱:xyxyjbx@163.com

  十三、其他事项

  (一)录取新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考生档案由考生毕业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至各联合培养院校。

  (四)本招生简章由新余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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