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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为省“兴辽卓越”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辽东省清原朝鲜师范学校,1978年更名为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2012年由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与1981年建立的辽宁省蒙古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办学条件

  学校注册地在沈阳,现有沈阳、阜新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和阜新市开发区育红路40号,占地面积105.5亩,校舍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校内实训室45个,校外实训基地52个。

  二、师资情况

  学校现有教职工212人,其中,专任教师164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0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91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8%。

  现有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专业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2人。校级专业带头人7人,教学名师2人和教学名师培养对象4人,名师工作室2个。

  三、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3213人,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3个师范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应用韩语、民族表演艺术、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文秘8个非师范专业。其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组建的小学与学前教育专业群被评为省级“兴辽卓越”高职专业群。近五年,有5本教材被评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 首批规划教材,其中有2本参评全国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教师荣获省级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一等奖3人次,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三等奖2人次;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奖项30余项。

  学校科研工作以服务“人才培养”为核心,建立了教学研究成果培育与转化推广机制。近五年,学校教师立项省级教学研究课题21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学校招收的师范类生源质量逐年提高,2022年历史类小学教育专业、物理类小学教育专业、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学前教育等4个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投档平均分均超过辽宁省本科控制分数线。近五年培养了5634名毕业生,其中有552名毕业生考入本科大学。学校始终坚持“立足辽宁,服务区域经济”的发展战略,以师范专业为主打品牌专业,学前教育系和初等教育系与辽宁省内幼儿园、学前幼儿教育培训机构、早教中心、小学教育培训机构等用人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学前教育专业和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陆续成为辽宁省内幼教行业和小学教辅师资行业的骨干力量,素质高,用人单位反馈毕业生质量好,广大师范类毕业生为辽宁省学前教育、小学教辅行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用人单位高度评价。我校2107届语文教育专业毕业生张义文,毕业后扎根基层教育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学校和市里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目前任海城市育才学校校长。近五年在辽就业学生4683名,平均在辽就业率达到86.32%,2022年达到92.49%,在辽就业率逐年提高。

  四、社会服务

  学校面向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动科研与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建立了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关联机制。近五年,学校立项省级科研课题28项、市级科研项目23项,6篇研究成果被市委内刊采用;获批专利9项,服务企业横向课题5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4项;科研工作开拓了新局面、迈上了新台阶。

  五、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合和、博学笃行”的校训,经过多年的发展初步实现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同步迈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形成了“精品培养知行并重”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特色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和民族表演艺术专业,是省内培养和传承民族语言和文化的重要教育基地,积极服务地域民族语言、文化建设工作。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学生参加2021年阜新市“走进世界玛瑙之都”大型文艺晚会并荣获“突出贡献奖”。学校重点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坚持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一专多能”型基础教育师资为目标,深化产教融合,多样化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创新,改革成果《“校企双元 协同共育”民族高职院校小学教育专业育人体系创新与实践》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为全省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学校坚持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复合型、应用型民族师范高等院校”为目标,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能力等全面提升,奋力开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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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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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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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3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部分专升本专业使用蒙古语教学,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2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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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9:00—11:00

数  学

思  政

14:00—16:00

外  语

5月14日

9:00—10: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11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应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并于5月18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5月16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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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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