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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普通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学校,现有在校本专科生13000余人。

学校位于美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市,坐落在浑南核心区由多所大学组成的大学城中,与沈阳科技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相拥为伴,与东北大学、沈阳体育学院、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科技馆、辽宁省博物馆为邻,处于沈阳新行政、文化区域的中心位置。这里交通便捷、设施完备,教育、文化氛围浓厚,给人以创新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之感。

学校占地6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设施完备。这里有全部为多媒体教室的教学主楼业精楼,巍峨壮观;思成楼和科技楼,宽敞大气;留学生院和大学生活动中心遥相呼应;鲁班楼是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场地之一,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可以满足校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需要。现代化弘德图书馆,临湖而建,现有藏书117.4万余册,电子书2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44种,电子期刊21551册。国际标准塑胶操场和室内运动场,设施俱全,学生学习生活方便舒适。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折合近700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近500人,自有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1.22%,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35.71%,“双师型”教师占22.65%,具有行业和工程实践经历的教师占43.06%。多人在国家、省、市等学术团体和评审机构担任职务,其中有辽宁省教学名师,行业知名专家。学校外聘行业实践经验丰富的知名工程技术人才到校任教,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确保了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面向建筑、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主要产业,以工为主,管理、艺术、文学、经济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14个教学单位,设计、规划了以建筑与土木专业集群为“一体”,机械与自动化、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等专业集群为“一翼”,管理与经济、艺术与文学等专业集群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的专业布局,开设建筑学(五年制)、城乡规划(五年制)、风景园林、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建造、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造价、互联网金融、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网络与新媒体、时尚传播共32个本科专业,开设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工商企业管理、数控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工程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等10个高职专科专业,专业设置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具有鲜明的行业优势和特色。

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办学理念,积极构建基于OBE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积极开展富有学校特色的“五实”教育。学校注重产教融合,与200多家企业紧密合作办学,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就业基地。已有18届3万余名毕业生步入社会,他们以扎实的理论知识,纯熟的实践动手能力,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名列省内院校前列,连续6年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城建学子凭借其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在企业中享有盛誉,学校已成为未来建筑工程师的摇篮。

学校树立“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的学生工作理念,聚焦思想政治引领,实施“一本两育”,即坚持学生为本,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育人工程”和“日常思想政治育人工程”。“思想政治理论课育人工程”依托“一课五结合”教学模式,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着力构筑“大思政”格局;“日常思想政治育人工程”依托“1133”教育模式,营造“三全育人”良好氛围。通过“一本两育”,在潜移默化中将理想信念、责任担当、服务基层的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的每一个方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科学研究面向建筑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设有人居环境设计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结构与工程材料研究所、室内环境质量研究所、智能建筑设备控制技术研究所、建筑信息技术研究所、工程机械应用技术研究所、工程造价研究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广泛开展“四技”服务。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与行业组织和企业在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资格培训、人员互聘、实习就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加入辽宁省装备制造产业等8个校企联盟,与联盟内高校、企业开展协同育人,深化产教融合,不断增强服务城市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兴产业的能力。

学校校园文化丰富多彩,社团活动异彩纷呈。学生每年都能够荣获国家、省、市以上各类奖项达200余项次。在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包装创意大赛、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自动化系统应用大赛、“苏博特杯”全国大学生混凝土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之星”大赛、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辽宁省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辽宁省大学生工程能力训练大赛、大学生物流仿真运营设计大赛、辽宁省TI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意创业竞赛、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保护科技大赛等比赛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和国际合作,先后与美国东伊利诺伊大学、英国兰开夏大学等多所国外高校签订合作项目。还积极与韩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的高校建立联系,积极推进国际合作,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渠道,为学生创造更加多元化学习环境。学校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除了对其开展汉语、中国文化、专业课程教学外,还建立了中外学生合作学习模式,促进中外学子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创造具有国际视野的学习氛围。

2017年,校党委被命名为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018年,校党委被中共沈阳市委授予“沈阳市先进党组织”称号,是当年唯一一所获此荣誉的民办高校党委。同年学校党委被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授予“先进党委”称号。学校近年来先后获得辽宁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沈阳市先进团委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七年获得沈阳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多名教师先后获得沈阳高校“优秀教师”、沈阳市委教科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沈阳高校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业精弘德,学勤出新”的校训精神,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三大发展战略,以“奉献国家,服务社会,发展学生,造福教师”为教育使命,坚持办大众教育,育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立足辽沈,辐射全国,重点服务城市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兴产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健全人格,具有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专业基础扎实,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建筑产业服务,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和沈阳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服务,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本简介中的数据截止到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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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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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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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3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部分专升本专业使用蒙古语教学,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2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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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9:00—11:00

数  学

思  政

14:00—16:00

外  语

5月14日

9:00—10: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11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应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并于5月18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5月16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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