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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并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建立的奉天实业学堂和1906年建立的新民公学堂。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的综合性大学,是辽宁省办学历史最悠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学校先后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高校和辽宁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来华留学教育示范高校。在校友会2022中国大学排行榜中位居187名。
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9个,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0个学科门类,各类在校生1.7万余人。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博士培养项目1个,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20个。
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等3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一流课程87门。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8个,省级大学生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8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08人。近年来刚柔并举引进高层次人才59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1人,中国戏剧三度“梅花奖”获得者1人,乒乓球大满贯获得者1人,培养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兴辽英才计划”创新型领军人才、辽宁省攀登学者、特聘教授、优秀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教学名师等30人,沈阳市杰出、领军、拔尖高层次人才320人。
学校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11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2个,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2个,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1个,国家科普教育基地1个,并作为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了由157家高校和企业参与的辽宁省电商产业校企联盟。
学校先后与德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美国、希腊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了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合作举办了环境风险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与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了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了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希腊西阿提卡大学合作举办全国首个中国-希腊本科国际办学“公共艺术专业4+0”项目。
近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区域产业振兴理念,为辽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沈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沈阳大学建设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的若干意见》,全力支持学校打造“全国一流的应用型大学”教育品牌。当前,全校上下正秉承“厚德重学、至诚至勤”的校训和“爱国明志 勤奋自强 创新超越 务实担当”的新时代沈大精神,大力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奋力谱写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建设的新篇章。(数据截止至2022年8月29日)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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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3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部分专升本专业使用蒙古语教学,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2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023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5月13日 | 9:00—11:00 | 数 学 |
思 政 | ||
14:00—16:00 | 外 语 | |
5月14日 | 9:00—10:3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11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应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并于5月18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5月16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