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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沈阳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个特大工业型城市区域交界处,地处辽宁省和东北亚中心地带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校园北依浑河,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占地面积1680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留学生19007人。设有13个教学单位,在47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招生。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建设最好的应用型大学”作为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和“依法治校、专家治学、全员育人、特色发展”的治校方略,大力弘扬“追求卓越、互助利他”学校精神;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实施“协同育人、工学交替、理实融合、学用一体”的育人模式,构建了满足学生就业、继续学习、个性化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工作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懂专业、技能强、能合作、善做事”且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6万余名毕业生。

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荣获“辽宁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学校建设的“雷锋精神育人基地”获批“辽宁省第四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学校大力倡导“以贡献者为纲”的文化理念,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形成了一支适应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创新创业导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创新人才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25人。

 学校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大力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建成了适应专业群发展的15个实验中心、147个实验室,其中,省级各类实验示范中心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1.79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71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67.82万册,电子图书141万册;构建了统一身份认证、多平台集成的智慧校园平台。学校通过“五位一体”模式和“六共”机制,密切校企合作,建立深度合作校外实践基地176家,其中13家被评为省级校外实践基地。

学校十分重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到目前为止,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2个,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创新中心1个,中俄联合共建实验室1个,校级科研院所13个。近五年承担国家级课题6项,省部级课题124项。

学校树立了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注重专业建设,现有国家级专业改革项目2个、国家级“新工科”项目2个,“新农科”项目1个;积极推进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示范专业14个、省级优势专业10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一流课程33门,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0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23项。

学校致力于打造完善的服务学生发展的工作体系,注重做好大类专业分流与转专业指导、学业指导、跨校选课服务、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健康指导、考研规划指导、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出国留学咨询与服务等工作,努力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贴心的资助服务,并设立了多种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奖助学金项目。近年来,每届毕业生中成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占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居辽宁省民办高校前列,获评“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构建了“1344”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把双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荣获多项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和改革项目。注重强化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每年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数超过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2018年以来,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成绩斐然,荣获国家级奖励447项、省级奖励4736项。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我校位列2017-2021年全国“民办及独立学院”大学生竞赛榜第6名(辽宁省第1名),位列2017-2021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第41名(辽宁省第1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拓宽师生全球视野,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打造“留学沈工”品牌。全方位搭建国际交流平台,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与融合,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与英、美及俄、乌、白等一带一路国家的38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师生互派学术文化交流、学分互认、共建实验室、本硕连读等项目。

 经过23年的奋斗,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2015年,遴选为辽宁省首批十所全面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2017年,成为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近年来,学生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我校学生对学校教育质量、教育环境以及学校总体的满意率均在85%左右,各项指标满意度明显高出全国院校平均水平。学校在“2020软科中国民办大学办学水平排名”第8名,在“2020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科研竞争力排名”第28名、辽宁省第1名,在“武书连2022中国民办大学和独立学院排行榜”精选出的10所中国一流民办大学中位列第六,在“武书连2022中国民办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共221所)”中排名23。

 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发展形势,学校正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实现质量上水平、办学上层次、发展上台阶的发展任务,奋力谱写沈工改革发展新篇章,向着最好的应用型大学发展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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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 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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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沈阳工学院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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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3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部分专升本专业使用蒙古语教学,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2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沈阳工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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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9:00—11:00

数  学

思  政

14:00—16:00

外  语

5月14日

9:00—10: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11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应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并于5月18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5月16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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