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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大兴安岭南麓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的地方,素有“内蒙古延安”之美称。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整合区域内7所大中专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自治区级示范校,也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2017年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学院现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兴安盟行政新区,用地面积1515.2亩,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2.51亿元,采用PPP模式进行融资建设。现有教职工610人,有正高级职称36人,副高级职称213人,内设党政管理机构14个、教学机构16个、教辅机构3个。
2015年以来,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扶贫开发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中国摄影函授学院兴安盟函授站挂牌成立。建有国家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6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8门、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现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院校合作办学,设有本科招生专业12个,开设文、理、农、工、医五大类52个专业,其中绝大多数专科专业均有升本机会。与蒙古国东方省联合互派留学生,牵头组建了中蒙俄三国(区域)职教联盟,依托中外9所学院成立了“中蒙俄东北亚国际旅游商务学院”,较好地遵循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需求、有效衔接、多元立交的基本要求。在校学生规模11629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42%。学院主动承担起兴安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技能培训任务,依托学院建立的自治区东部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每年承担各级各类培训任务15000余人。学院大力推行“双证书”制,每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4000余人。
学院秉承“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学生即学徒、教师即师傅、课堂即车间、毕业即就业”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先后与包商银行、北方汽修、富特宝足协、华西希望集团特驱集团、莱德马业等著名企业签约合作培养人才,已基本形成“一个院系一个行业规范引领、一个专业一个龙头企业衔接、一项技能一个企业师傅带领、一个学生多项特长保障就业”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格局,已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人才支撑基地。服务新时代中小学研学旅行的需要,学院在著名旅游胜地阿尔山市建立了研学旅行基地,努力打造新形势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研学旅行品牌。
学院本着立足兴安、面向兴安、服务兴安,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努力办好新形势下的适应社会需要、办学特色鲜明、创设自主品牌、服务地方发展的应用技术型高校,把学院建设成为兴安盟职业教育的龙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成人继续教育基地和地方社会事业名片。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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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专升本为统考,所以内蒙古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内蒙古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一)普通考生
1.应届毕业生(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 2023 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2.“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考生。我区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高职扩招考生。2022 年底取得毕业证书的我区高职扩招考生,以普通考生类型参加 2023 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还应同时满足应届毕业生第 2、3 项条件。
(二)专项计划考生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考生应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学生。
(三)免试考生
1.获奖免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我区应征入伍的可申请参加 2023 年全区专升本免试招生。 2022 年参加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有专升本免试政策。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
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考试形式为笔试。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 200 分(每部分内容 50 分)。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为 8 大类(文史哲法类、经管类、理工类 1、理工类 2、农林生物医药类、艺术类、医学类、教育类,详见下方图片),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 100 分。如招生院校需要专业技能测试,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写明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意后,在全区统一录取前,提前自行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公共课、专业课考试,相关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全区统一录取前,提前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