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委《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重庆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6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二)基层就业毕业生
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重庆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专升本报名时),可按2026届应届毕业生待遇报考一次。
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全市统一文化课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另文发布。
二、报名资格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专升本考试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学校普通专升本拟招生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招生类别及计划、就读校区情况如下:
招生本科专业 | 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计划 | ||||
专业名称 | 收费 标准 | 专科专业对应 | 普通考生 | 就读校区 | |
普通理科类 | 计算机类 | ||||
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260703) | 6250 | 见附件 | 56 | 21 | 大学城校区 |
信息安全与管理(310207) | 7590 | 见附件 | 70 | 100 | 两江教学点 |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310401) | 7590 | 见附件 | 63 | 52 | 大学城校区 |
航空智能制造技术(260601) | 6250 | 见附件 | 188 | 34 | 大学城校区 |
现代通信工程 (310301) | 7590 | 见附件 | 125 | 50 | 大学城校区 |
合计 | 502 | 257 | |||
特别提示:专升本教育是以专科阶段学习为基础开展的本科阶段教育,学生应具备与拟报考本科专业相对应的专科专业基础。2026年因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有所放宽,部分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培养要求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请考生报考前全面了解拟报考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学习要求和毕业条件,充分评估本人知识结构和学习基础,审慎填报志愿。因专业衔接度不足导致的学习困难、学业压力和毕业风险,考生应充分知悉、理性报考。
四、考试相关问题
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不另外组织加试。
五、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2026年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可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二)填报要求。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
六、录取与公示
(一)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教委下达的招生指标及录取规定,以及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二)未完成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两次,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三)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未完成时,计划用于录取普通专升本考生。
(四)录取结束后,学校在官方网站对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招生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七、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八、学籍管理
(一)2026年9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完成2026年专升本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对应本科专业学习。
(三)“专升本”学生进校后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等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毕业鉴定和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本科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为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受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专升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专升本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十、其他
(一)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咨询,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与举报方式
招生就业处:023-65928128、65928126、65928125
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023-65928060
学校网站:https://www.cquet.edu.cn/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编:401331
抖音
微信
微博
QQ群
400-023-1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