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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重庆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6-04-30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483
导读: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6〕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重庆市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函〔2026〕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6〕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重庆市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函〔2026〕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6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二)基层就业毕业生

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我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专升本报名时),可按2026届应届毕业生待遇报考一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招生章程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考试网发布的《2026年重庆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

二、资格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的学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专升本考试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5.《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内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生专业

2026年我校招收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的本科专业有基础医学、法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卫生检验与检疫、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实验技术、护理学(就读地点在我校附属永川医院)。

四、招生计划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重庆市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函〔2026〕5号)文件精神,2026年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和基层就业毕业生计划135人,其分专业计划和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见附件1。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计划见《2026年重庆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

五、考试科类和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类

报考我校“护理学”的考生参加重庆市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文科类统一考试;报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康复治疗学”专业的考生参加重庆市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文科或理科类统一考试;报考我校上述三个专业以外其他本科专业的考生参加重庆市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理科类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我校所有专业不另外组织加试。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制定经由市教委审核并公布的“专升本”选拔专业计划表的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的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考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我校多个本科专业时,请尽量多填报专业志愿,避免退档。

风险提示。专升本教育是以专科阶段学习为基础开展的本科阶段教育,学生应具备与拟报考本科专业相衔接的前置专业基础。2026年因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有所放宽,部分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培养要求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请考生报考前全面了解拟报考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习要求和毕业条件,充分评估本人知识结构和学习基础,审慎填报志愿。因专业衔接度不足导致的学习困难、学业压力和毕业风险,考生应充分知悉并理性报考。

七、录取及公示

2026年继续实行网上录取。我校将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录取工作并严格执行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录取规则,按照公布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分专项计划进行录取。

录取结束后,预录结果经校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s://bzkzs.cqm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

八、学籍管理及课程衔接

1.“专升本”学生完成报到手续,在市教委完善学籍电子注册手续后,执行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凡“专升本”学生转入本科以后,实行分段管理,所学课程执行重医大教〔2013〕21号文的有关规定,即“专升本学生只修读进入本科段以后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升本前未学的前期本科课程不要求补修,专科段所学过的相同课程亦不能申请免修,专科段的必修课程学分也不作为本科段的限选课和公选课学分进行学分换算”。“专升本”学生本科段所学必修课、公选课和限选课成绩纳入所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3.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在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与联系

(一)监督管理

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小组指导下展开,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对本招生章程中全部内容负责解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5714674。

纪检监察邮箱:xjwxfjb@cqmu.edu.cn

(三)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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