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
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联合培养的学生,按联合培养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实施,和联合培养学校在校生享受同等就创业政策。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池州学院毕业证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同时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修业证书;符合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池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来源: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