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专升本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含联合培养)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收费,4人间 1000 元/生·学年,6 人间 800 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来源: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