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要
学校全称:桂林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596)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专升本办学地点: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地址:广西扶绥县空港大道东21号)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考生。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大学生士兵。
3.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4.2024年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3.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的专科专业大类
注:1.本计划仅供参考,具体计划数以广西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本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与青软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学费为10000元/学年;
4.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5.我校新媒体艺术专业在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之前,不再组织考试或考查。
四、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考生
依次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其他普通考生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照: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的顺序录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其他普通考生,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依次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五、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s://zj.glut.edu.cn/)和南宁空港校区招生网(https://zsw.glutnn.cn/)进行公布。
六、教学、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经录取升入我校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和升入该专业本科人数,采用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组织教学,按我校本科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专升本学生安排在南宁空港校区进行培养。对专升本学生,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学费等费用按照相应专业统一标准收缴,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需要另行补学课程的,按补学课程学分另收费用。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相应学年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结)业要求的,颁发我校普通本科毕(结)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将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获得毕业资格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桂林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资助政策咨询
学校坚持多元混合资助原则,通过奖、贷、勤、助、补、减、免、缓等多种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具体政策详情,可拨打学校资助工作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资助工作电话:0771-5075678(丘老师)
八、专升本联系方式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教务管理部(招生工作办公室)
南宁空港校区地址:广西扶绥县空港大道21号(邮编:532100)
联系人及电话:凌老师、黄老师0771-5075888
招生网:https://zj.glut.edu.cn/
南宁空港校区招生网:https://zsw.glutn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