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271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及招生专业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广西科技师范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Science &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1546。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来宾校区和柳州校区。来宾校区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路966号,邮政编码:546199,柳州校区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邮政编码:545004。
招生咨询电话:0772-6620896
学校网址:https://www.gxst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gxstnu.edu.cn/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其中130401美术学、130501艺术设计学、130202音乐学为艺术类专业,040201体育教育、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为体育类专业,为确保录取后能顺利完成学业,建议报考我校上述专业的考生需要有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学校最终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
学校各专业预缴学费标准为:1.文、史、法、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学年。2.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学年。3.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1.来宾校区宿舍:950-1350元/生·年。
2.柳州校区宿舍:750-850元/生·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标准执行。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考生。广西高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4年1月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以上两类学生均须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271号)要求完成相应的报名和考试且成绩达到相应要求。
(二)招生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专业性质限制,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建议残疾、身材过于矮小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建议有肢体残疾、行动不便等影响实验操作的考生,慎重填报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3.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2.2024年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招生工作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件执行。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及科目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件执行。
语言类、体育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专业在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之前,学校不组织考试、考查环节。
(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按照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分别划定普通考生(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除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的专升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填报志愿
考试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要认真查阅本招生简章和相关要求,根据已报考的考试科目对应的普通本科学科门类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大类的相关专业填报志愿。
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共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专业志愿分别填报。
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五)投档录取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1.普通考生
依次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依次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六)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七)录取结果查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w.gxstnu.edu.cn/
四、新生入学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新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有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二)录取后未按时报到且未办理延缓报到申请的专升本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应征入伍的专升本新生,应按要求向录取高校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当年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安排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文件处理。
五、其他
(一)考生须对个人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考生专升本后按要求入校接受全日制教育,录取入学后必须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按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三)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四)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页。
(五)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一般为2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高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学习期满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民族或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等信息。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本简章由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新的规定要求,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