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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隶属空军装备部,是全军唯一一所国民教育性质的普通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军队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高校,主要承担为军队培养定向士官,为军队航空装备修理和地方航空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任务。
学院现有跳马、圭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8亿元,图书馆藏书73万余册。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械制造、航空服务与管理、基础教育、军士教育管理学院、体育工作(教学)部等8个教学院部,开设有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空中乘务等专业22个。有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1个、骨干专业4个、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3个、教学资源库3个、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4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楚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楚怡”文化传承基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师空间课堂等建设项目50余个。建有集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航空科普教育、体育科普教育于一体的湖南航空馆。
全国首个航空职业教育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航空工程职业教育集团)、全国航空工业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航空工业航空文化育人专门指导委员会,湖南省飞机维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导弹维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湖南省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研究基地、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培育基地,湖南省通用航空协会,空军航空修理系统教育培训中心、从业人员资格考核认证中心等设于学院。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大国工匠1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人,国家级、省级技术能手21人、技能大师13人,客座教授39人,企业技术骨干及能工巧匠等兼职教师175人;有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芙蓉学者3人、芙蓉教学名师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12人,省青年骨干教师26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93.13%;空军专家库专家2人,国内访问学者39人;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2个、省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产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着力打造军队和航空特色品牌,先后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空军装备修理系统先进单位”“空军装备修理系统先进党委”“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党建示范高校”、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集体”“湖南省直模范职工之家”等多项荣誉。
雄鹰高飞,逐梦蓝天!面向未来,长沙航院将始终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校训,“进德修业、航空报国”核心价值理念,不忘初心,勇毅前行,大力推进中国特色、世界知名的一流航空高职学院建设,为职教兴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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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03 | 应用电子技术 |
500416 |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
500412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