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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湖南省唯一一所公办综合类艺术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1923年创立的湖南私立华中高级艺术职业学校(简称“华中艺专”或“华中高艺”,曾培养了周令钊、陈国钊、李昌鄂、王正德、刘迪耕、李立、欧阳笃才、陈白一、易图境、谢凯等一大批杰出人才)。1951年,“华中艺专”更名改制为湖南省艺术学校,先后经历了湖南省戏曲学校、湖南艺术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湖南省戏曲艺术学校、湖南省戏剧学校、湖南省艺术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年,湖南省艺术学校与1979年成立的湖南省电影学校合并升格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南、北校区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坐落在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松雅湖东岸,总占地面积380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园硬件设施完善,校园环境典雅别致。
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校坚持艺术为本,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德艺双馨,敢为人先”的校训和“围绕舞台,造就人才;立足文旅,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道路,加强产、学、研融合,拓展职业教育的新理念、新视野,大力弘扬文艺“工匠精神”,积淀了深厚的人文艺术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多样化的文化艺术人才。现有5万余名校友、数十位“文华奖”“梅花奖”获得者活跃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艺术表演、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的辉煌,为湖南乃至全国文艺事业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新中国成立后,聂南溪、黄铁山、朱辉、龚谷音、左大玢、张也、雷佳、王丽达、瞿颖、沈伟、吴军、周浩、甘萍、刘赛、万茜等蜚声海内外的艺术名家,都是从这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学校被誉为“文艺湘军的摇篮”。
学校现设有戏剧、音乐、舞蹈、数字产业、设计艺术、文化旅游6个专业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部)、湖南省艺术学校(中专部)等教学机构;共开设31个专业,构建了以表演艺术专业群为核心,舞台艺术设计专业群、广播影视专业群、文化旅游专业群为支撑的四大特色专业集群,是湖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单位。
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招生,在高职招生的同时,招录五年制、六年制中专学生进行长期艺术培养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专任教师389人,正高职称32人,副高职称109人,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文化部优秀专家、文化和旅游部百名优秀戏曲专业教师,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评为省级教学名师、湖南省文旅行业标兵等。同时,学校聘请了一大批国内外艺术名家来校任教授艺,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升。
新时代,新征程。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将以建设高水平专业群为契机,以建设职业本科大学为目标,以更加开放的办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发展,服务全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与使命任务,将学校建设成为:新时代文化艺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的摇篮;以戏曲为代表的非遗传承保护基地;湖湘文化研学旅游基地;全国文旅干部和湖湘文旅能人培训基地;高水平文艺作品创作推广基地,为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湖艺样板,成为具有湖湘特色的全国文化艺术行业高水平示范院校。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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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