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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南地区唯一一所全面对接石油化工行业产业集群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坐落于有着25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岳阳,前身为1978年成立的湖南长岭石油学校,2002年,与中国石化长岭炼化公司(以下简称“长炼”)技工学校、长炼职工大学、长炼培训中心、长炼党校合并,2003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0月成建制移交湖南省政府管理。2020年10月,学校从原长炼工矿区整体搬迁至岳阳县湘北大道新校区。学校目前占地面积约440亩,11万平方米校舍,11553万元固定资产,·519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34.3万册藏书,400多名教工,在校学生9000余人。
学校办学至今始终扎根于石油化工这一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并向其他能源化工领域拓展,现设有七个二级学院:石化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管信息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全面对接石化中下游产业链的石化产品生产与储运产业群、石化装备维护与控制产业群、石化相关服务产业群开设有21个专业,形成了石化生产与储运技术、石化装备与控制技术、石化管理与信息技术3个专业群。石化生产与储运技术专业群为“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化工设备制造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为“湖南省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生产性实训基地”。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工学一体,知行合一。2015年立项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和湖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先后与长炼机电、珠海华润、福建永荣、北京韦加无人机、深圳九叶灵枝、湖南卓鼎、深圳华大乐业、湖南赛普莱斯等多家企业合作开展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通过多年试点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创新了“两主体四融合六共建”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总结形成了以“五对接、五步法、五共享”为主要内涵的“共享车间课堂”教学模式,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学校充分利用校企沟通平台,大力培养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两支队伍,打造“四能型”(即“既能当理论课教师,又能当实训课教师,既能当现场工程师,又能当企业培训师”)双师团队,其中石油化工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获评省级专业教学团队,在各种教学比赛和指导学生的技能比赛中脱颖而出,荣获省级以上大奖百余次。
学校致力于为石化企业、地方政府提供完备的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绿色化工相关技术服务,具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较强实力。校内建立有中南片区唯一国家级应急救援演练仿真培训基地、国家二级安全培训机构、湖南省高级技能人才培训机构、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定点培训基地,拥有石化企业各岗位群所需全部技能鉴定资质,是中国石化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央企定点人才培养供应基地,社会培训每年达30000多人次。
学校脱胎于石化央企,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和文化底蕴,拥有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光荣传统和辉煌业绩。历年来,我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高于湖南省初次就业率平均水平,位居同类高职院校前列,据“聚焦职教”权威发布,毕业生平均月薪位于全国高职院校第22位(湖南省第2位)。学校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第一轮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和2015年获评“湖南省文明高校”,2009年起学校连续10年五届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2014年以22项关键评估要素全部合格的优异成绩通过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5年被评为湖南省首批“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双高”计划院校。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校训、“崇德、精业、求实、创新”的校风,注重学习“敬业、勤业、精业、乐业”的劳模精神,创新“五化强技、五德并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人文雅德”五德并育德育课程体系和课程思政体系,努力培养具备“人文品质、石化特质、劳模潜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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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