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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始建于1952年,学校现已建设成为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三方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学校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优秀易班共建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731.63亩,建筑面积82.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3.4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2亿元。图书馆入藏纸质、电子图书共计210万余册。校园教学基础设施齐备,生活后勤保障完善,校园环境优美,可高质量保障各类在校学生2万余人的学习和生活。2020年,学校投入使用航空工程综合实训中心,可容纳近千人开展各类实训。2021年投入使用的研究生新宿舍楼,最大可入住近3000人。2023年将投入使用的新能源航空器教学实验科研综合楼,设置九个科研平台,可容纳13240人开展教学活动。

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工程学学科进入世界ESI排名前1%,军工制造及其自动化等5个学科先后获批国防特色学科(方向),省双一流建设优势特色学科2个。

学校下设28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51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9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3个,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专业和国防紧缺专业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3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10个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仿真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3个省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综合实验实训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近年来,先后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81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一等奖19项;目前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级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82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包含精品课、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10项,校级资源共享课35门。近三年,累计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项目5869组次。其中,国家级竞赛获奖1995组次,省级竞赛获奖2642组次,涉及获奖学生25876人次,涉及指导教师8146人次。近三年,共实施“大创计划”1283项, 其中国家级项目74项,省级项目165项,参与学生5464人次,参与教师1353人次。

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新型重点智库,1个省级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基地。学校承担各类国家级项目370余项。2018年以来,科研经费总额达13.4亿元,成果转化额5.8亿元。发表高水平论文38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426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52项,其中省部级一等奖10项。学校获批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试点单位,被授予省教育厅高校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十强高校等称号。

学校2011年组建省属事业单位——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系统开展新能源电动飞机研制工作,相继有多款型号取得型号合格证、完成首飞、科研试飞等工作,其中有三款型号为世界首款获得当地民航局适航审定合格证,奠定了学校电动飞机研制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地位。2021年10月,国家工信部新能源航空器专项确定由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牵头负责,获批国拨经费2.39亿元;2022年获批某部民机专项氢燃料内燃机飞机关键技术研究,研究经费8430万元。2021年辽宁通航研究院新能源电动飞机研发创新团队获中国航空学会创新团队奖。目前学校已取得民航局141运行许可,并正在积极筹建飞行学院,着力做好民航运输飞行员全过程培养工作。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58.2%。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特聘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称号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8人,各类省级人才称号116人,8人入围全世界顶尖科学家榜单。有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兴辽英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1个,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18个,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11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院校资格,2013年获评“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2018年获评“辽宁省来华留学示范建设高校”,2021年获评“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先进集体”。学校与全球17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现有教育部批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2个,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国(境)外友好院校开展校际联合培养和长短期交流项目40余个。

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凝炼了“德能并进、勇毅翔远”的校训,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学校始终坚持以“立足航空、明德育人、求实拓新、志在卓越”为办学宗旨,培养了近13万余名被用人单位评价为“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务实、踏实、忠实”的合格毕业生。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将在服务国家国防事业、国家航空航天事业发展和辽宁振兴发展的神圣使命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

(相关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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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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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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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3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部分专升本专业使用蒙古语教学,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2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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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9:00—11:00

数  学

思  政

14:00—16:00

外  语

5月14日

9:00—10: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11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应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并于5月18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5月16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专升本分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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