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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99年6月,为沈阳化工大学国有民营二级学院,2004年4月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校名为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2016年4月,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7228人,现有专任教师487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400 人,占82.13%。校园占地面积41.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04.96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3.07万册,电子图书260万册。

  办学25年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需求,突出应用型办学定位,秉承“博学笃行、种德修身”的校训,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扎实推进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

  学校始终将思想品德教育作为教书育人的首要任务,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办学特色,不断探索育人方法和规律,凝练以“伟大抗美援朝精神”培根铸魂的育人特色。在校园文化建设、人才培养、课程思政、社团建设等工作中,通过开展“五学五做”“九项工程”等活动,充分融入“爱国主义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革命乐观主义精神、革命忠诚精神、国际主义精神”的伟大抗美援朝精神,引导师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始终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紧密对接地方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开设28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等五个学科门类,着力打造化工与制药、装备制造、信息工程、现代服务等四个应用型本科专业群,制药工程、金融学两个专业被确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智能制造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坚持校企合作办学,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与212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立校企合作工作机制,设立由行业、企业、地方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设产业学院,深度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近三年,获批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17项,获批辽宁省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项,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29项,师生发表学术论文1066篇,编写著作教材220部,获得授权专利412项。

  学校坚持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工作机制,建设两级基地,构建专创融合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创新突破。创新创业工作获2020年度、2022年度辽宁省教学成果三等奖,创新创业大赛成绩始终位于全省高校前20%,累计获省级及以上奖励3948项,其中国际级奖励21项,国家级奖励88项,获优秀组织单位50次,在“挑战杯”“创青春”赛事中,团体总分连续七年在全省参赛的90余所高校中名列前茅,师生参赛覆盖率高达90%以上,达 3.8万余人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科研工作者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6人,辽宁省优秀教师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1人、千人层次人选2人、万人层次人选2人,辽宁省优秀教育科技工作者1人;沈阳市领军人才2人,沈阳市拔尖人才2人。

  学校先后获得辽宁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辽宁省先进团委、辽宁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沈阳市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等荣誉73项,办学成果被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中国教育报、辽宁日报等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219篇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创新发展思路,不断破解学校发展新命题,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向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目标奋力迈进,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沈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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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科技学院 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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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沈阳科技学院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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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3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升本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部分专升本专业使用蒙古语教学,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2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沈阳科技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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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9:00—11:00

数  学

思  政

14:00—16:00

外  语

5月14日

9:00—10: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11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应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并于5月18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5月16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

沈阳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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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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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科技学院专升本分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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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科技学院专升本院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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