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5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目录》要求。
三、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只能选择与本人所学专业对应的我校专业(最多可选1个)报考(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对应关系见招生计划)。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学校不指定参考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及培训。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8:00—20日21:00。
(二)报名网址:枣庄学院招生信息网(zsb.uzz.edu.cn)。
(三)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将与山东省专科应届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比对,比对无误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我校测试。
报名需上传本人照片及加盖生源高校学籍部门公章的《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见附件)。请考生务必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无法上报合格数据等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
3月3日正式测试。考生于测试前2天登录我校报名网站下载或打印准考证,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正式考试前一天可进行模拟测试,模拟测试、正式测试的考试说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测试方式
我校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部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使用“小艺帮APP”,请务必提前实名注册。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三)测试科目
学科门类 | 招生专业 | 专业科目1 | 专业科目2 |
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数据结构 | 操作系统 |
工学 | 物联网工程 | 数据结构 | 操作系统 |
工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制图 | 机械原理 |
工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路分析 | 数字电子技术 |
工学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材料 | 工程测量 |
工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无机化学 | 物理化学 |
工学 | 生物制药 | 普通生物学 | 生物制药工艺学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行政管理 | 公共行政学 | 公共政策学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旅游学概论 |
教育学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 | 教育心理学 |
经济学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金融学 |
理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分析 | 高等代数 |
理学 | 生物技术 | 普通生物学 | 普通遗传学 |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古代文学 | 写作(客观题) |
文学 | 英语 | 综合英语 | 英语阅读 |
艺术学 | 音乐学 | 音乐基础理论 | 中西方音乐史与欣赏 |
艺术学 | 广播电视编导 | 专业素养 | 影视基础 |
艺术学 | 美术学 | 造型基础(素描) | 色彩基础 |
备注: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共200分。
五、成绩公布、复核及合格标准
3月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测试成绩及测试结果,考生可凭报名信息登录查询。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我校根据招生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合格标准为单科60分及以上。
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需填写《枣庄学院2025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在3月6日12:00前将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及身份证扫描发送至邮箱kwk60236@126.com。学校收到申请后,报送学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复核工作结束后,学校教务处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上报合格名单。
六、注意事项
1.考试将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进行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考生需提前登录考试系统完成注册及身份验证。
2.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3.为保证考试过程不受干扰,建议考生准备安静、独立的场所,保证光线充足,确保拍摄视频画面清晰。正式考试视频录制过程中,严禁录屏、截屏、锁屏,否则会导致考试失败。
4.考生须确保设备电量充足、性能稳定、剩余存储空间大(视频录制设备至少保证可存放连续录制2小时的空间),网络环境好、数据流量充足,满足考试期间视频录制和拍照需要。
5.每科目考试视频录制必须一镜到底,不间断、不进行转切、美化等编辑操作。考生不得将考试内容进行截图、翻录、传播及任何形式的公开。如出现以上情况,按违规违纪处理。
6.考生考试全过程不得离开画面,不随意走动,不左顾右盼,不多次抬头看视频画面外的某一角度,不得使用任何作弊手段。
7.对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我校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632-3060236,0632-378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