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时间为5月22日至28日。请各招生院校严格按录取日程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
录取工作内容
(一)录取方式
1.我区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区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委托录取任务,严禁招生院校委托合作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开展录取工作。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模式。我区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共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专业计划不允许调整。
2.投档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1)普通考生
依次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①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②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依次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3.录退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投出考生的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在本校招生录取场所,通过网络及时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对未录取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写明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投档考生的处理结果。对已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换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严格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本科专业的文件开展录退检查。
4.征集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当招生院校面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原报考志愿考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区将汇总计划缺额信息按约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公开向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填报征集志愿,再次进行投档录取。
5.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根据经我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署、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给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邮寄费用由招生院校支付,不得向考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