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各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动员处,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切实做好2026年专升本考试
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5〕5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
1.合理安排专升本招生高校及招生计划。各招生本科高校要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目标,综合考虑学校办学定位、教学条件和近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重点,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并向电气电子类、机械类、医药卫生类、环境化工与食品药品类、地质矿业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倾斜。
2.科学制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2026年专升本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方式进行。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政策和招生计划;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全省统一文化课考试命题、考务,督促指导有关高校职业技能考查工作,以及录取工作;招生本科高校负责免试入学考生的录取资格审核,以及免于文化课考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和录取资格审核工作。2026年专升本文化课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21日,5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健全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做好考试招生等各环节工作;各招生本科高校要立足实际,高度重视,结合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等政策,自主确定并稳慎制定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二、严格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3.严格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6年高职(专科)毕业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届时可毕业。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的规定,在我省应征入伍,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3)除医药卫生类、教育类、艺术类之外,所有类别均实行按专业大类报考和录取,考生在本类别内的专业之间可以不受专科所学专业限制进行跨专业报考。
4.规范资格审核管理。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全过程。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获取相应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录取和入学资格。
(1)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生源高校负责。生源高校要逐一对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学习及在校表现、能否正常毕业等情况进行审核。招生本科高校要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前置学历的复查。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生源高校以及各市招考中心负责。在我省应征入伍、具有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2026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生源高校负责。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往届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应征入伍地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省军区动员局负责对考生的入伍时间、入伍地和入伍资格等进行确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对考生的退役士兵身份、服现役时间等进行确认。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资格审核须于3月30日前完成。
(3)对既具备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一种类型,不得兼报。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在我省报考录取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市教育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过程的试题试卷安全管理。要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格考生和考务人员入场安全监测和巡考制度,严肃考风考纪。要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
三、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6.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市教育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继续做好“专升本专项计划”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8.稳妥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申请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并填报相关高校和专业志愿,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各招生本科高校要根据本校制定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细化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办法,严格招生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9.从严执行考试加分政策。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以下奖励的学生可享受录取加分。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
(1)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省赛金奖,在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省赛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国赛铜奖,在全国、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三等(铜)奖,以及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国赛三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在全国、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二等(银)奖,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国赛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
(2)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省赛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赛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3)在全省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8名,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10.严格落实免试政策。免试政策包括免试入学和免于文化课考试2类:
(1)竞赛获奖免试入学。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学生免试入学: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国赛金奖和银奖,在全国、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一等(金)奖,在数学建模竞
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国赛一等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国赛一等奖;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免试入学。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招生本科高校组织的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且考查合格。招生本科高校要依据综合考查结果、考生志愿、专科学习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11.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生源高校要加大对免试入学、获奖加分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力度,通过公开公示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各招生本科高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各招生本科高校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12.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山西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管理,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各市教育局、各招生本科高校、生源高校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确保专升本考试组织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平稳推进;要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应急措施到位。
13.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专升本录取数据和照片等信息。各招生本科高校要加强录取资格审核和入学资格复查,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新生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无法提供学历证明不得办理入学手续。注册后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14.做好学生培养管理工作。“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各招生本科高校要按照国家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在高职(专科)的学习情况,本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安排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培养单位按程序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招生本科高校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费用。
15.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市教育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有关高校要全面准确解读全省和本校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对2026年专升本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16.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有关高校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任何类型的“专升本”考前辅导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涉专升本考试培训机构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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