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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湘南幼专)是2014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处郴州市城北龙女温泉旅游度假区,占地330余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闹中取静,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

追根溯源,学校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经历了由原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郴州幼儿师范学校、郴州艺术学校、郴州师范学校等多个学校的更名、合并、搬迁和重组。办学至今,学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小学教师4万余名,幼儿园教师3万余名,其他专业毕业生1万余名。

学校以培养培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主,同时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大中专专业技术人才。学校是教育部确认的全国幼儿教师“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单位,是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大专层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是郴州市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中心。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经典诵读特色学校”“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等。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生源遍布广东、广西、安徽、云南、贵州、青海、甘肃、西藏、陕西、四川、重庆、湖南等地;有教职工407人,其中正、副教授7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07人,特级教师1人。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4个学院,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艺术、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共10个专业。

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教育师”的办学宗旨,秉承“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校训,树立“励精图治、精准严实”的校风,“爱岗敬业、博学乐教”的教风,“崇真尚美、重能笃行”的学风,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学科建设为支撑,做强教育类专业,做精艺术类专业,做优服务类专业,突出幼儿教师教育特色,立足湘南,面向湖南,辐射中西南,致力于建设区域性、师范类、教学型的高等专科学校,努力办成同类学校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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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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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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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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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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