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2020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升本选拔实施方案

2020-11-10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829
导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升本选拔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专升本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海、马文华

副组长:王乃武、杜斗恒、冉久飞

成 员:纪委,跨境商务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影视融媒体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务处、招生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信息技术中心。

(二)工作办公室

主 任:曾雪梅、余立勤

副主任:彭高中

成 员:于秀华、林 雪、彭国均、尤 网、方友志、熊 科、赵昌兵

二、具体分工

教务处总体统筹“专升本”选拔工作,主要负责“专升本”本科专业的遴选、选拔名额分配、组织学生报名、学籍管理、日常教学管理、统筹“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学生处负责“专升本”学生日常管理。财务处负责为此次招生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及确定学费标准。招生处负责现场录取工作。后勤处负责学生住宿安排工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全时段舆情监控。纪委负责对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外国语学院、跨境商务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影视融媒体学院等学院负责确定专科专业、报名专业类别、“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制订与实施。

三、选拔对象与“专升本”专业

拟从重庆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能够正常获得毕业资格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中选拔1000名优秀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

我校2020年提供11个本科专业,可接收的本科专业目录及招生指标见《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20年“专升本”本科专业计划及本专科专业对照情况一览表》

四、报考资格

参与选拔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三)(五)(六)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我校的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一)(二)(五)(六)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我校的资格;达到第(一)(二)(四)(五)(六)项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三)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四)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五)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六)自愿申请。

五、录取原则、公示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上线原则。录取考生的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020年重庆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择优录取原则。学校不加试,按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适度调整。原则上按照申报指标进行录取,分专业计划在不超过总计划的前提下,根据计划和志愿生源情况在不同科类之间做适当调整。

(四)录取公示。录取结束后,我校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专业类别、本科录取专业、专科专业、专科学校、专升本成绩等主要信息。

(五)市教育考试院正式审核备案后,由我校填放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发送学生本人。

六、入学后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学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学生录取后,须持原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否则将被取消升本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入学报到后,编入我校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学籍管理、学习过程、毕业和授位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升本”学生的培养按照对应专业的“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主要课程应按规定进行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三)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实施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教务处 023-64289211

(二)监督电话:校纪委 023-42881909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