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02-25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703
导读:符合《通知》文件报名条件的考生,3月16日--25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我校2021年计划招生700人(计划中包含免试生录取计划及两类专项计划)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2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完成好2021年“专升本”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主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监察专员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保卫处、后勤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相关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教学秘书组成,具体落实“专升本”的有关工作。

2.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升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参与监督“专升本”工作,并对违纪者进行追责问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专员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3.为健全完善命题组考录取工作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全面领导和负责“专升本”考试自命题及考务工作,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学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升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封闭组、考务组、巡视组、后勤安保组、试卷保管组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21〕32号)、《关于下达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计划招生700人(计划中包含免试生录取计划及两类专项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符合《通知》文件报名条件的考生,3月16日--25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

四、选拔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报名学生名单,我校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考试大纲见附件2。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我校“专升本”考试暂定于5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知等另行发布。

五、录取公示

1.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拟定录取方案,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免试推荐除符合《通知》文件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我校指定的专业大类,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指定专业大类见附件1。

3.学校6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报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

1.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2.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联系人:戴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736-7186339。

八、其它事项

1.学生考试报名费、学费、学杂费等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学校“专升本”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重点整治,坚决纠正,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问责。

3.6月30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

4.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其个人档案由“推荐院校”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后,统一移交我校。

5.本方案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6.本方案由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专升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了,正在为2023年湖南专升本备考的同学,如需进一步了解课程等相关培训,请在下方对话框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联系到你哦!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