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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农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3-03-22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1072
导读:本文是2023年安徽农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安徽专升本同学可以从中了解到该校招生信息,如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范围等内容。

2023年安徽专升本各院校招生章程逐渐发布,好老师升学帮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安徽农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相关信息,从中可以了解到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130 号

联合培养院校: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属性: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门合马路 18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

 

其中免 试退役 士兵专 项计划

其中

非免

试退

役士

兵专

项计

其中 建档 立卡 考生 专项 计划

 

学费

(元/

年 ·生

)

 

 

 

专业类 别

 

 

 

公 共 课 考 试 科 目

农业水利工程

120

10

5

6

5200

理工科

高等数学+英语

土木工程

200

10

9

10

5200

理工科

高等数学+英语

环境工程

40

0

2

2

5200

理工科

高等数学+英语

电子信息工程

80

0

4

4

5200

理工科

高等数学+英语

电气工程及其 自动化

70

0

3

4

5720

理工科

高等数学+英语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70

0

3

4

5720

理工科

高等数学+英语

电子商务

80

10

4

5

4900

文科

大学语文+英语

合计

660

30

30

35




备注: 以上所有专业均为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1) 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 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考生总计划的 10%。

(2)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3)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农业水利工程

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农林 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

料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土木工程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环境工程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土木建 筑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 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交通运输大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 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 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电子信息 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旅游大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 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3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 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 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 (专 科) 学历的退役士兵;2022 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可 以再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 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


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 (类) 的考 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报考我校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的专业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完成缴费后,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可申请面试考核,经复审并通过面试考核、公示后的考生可提前录取,面试考核录取的

招生比例不超过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计划总数的 10%。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 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 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 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 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 (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 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 (不建议使用手机 浏览器) 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 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6: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 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 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安徽农业大学 2023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 zsb@aha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5 日 12:00, 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 交成功 (联系电话:0551-65786135) ,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 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 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承诺书 (附件 1) ;b.本人身份证原件 (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

上) ;c.毕业证书 (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 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 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 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皖 招考〔2023〕5 号) 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 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3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  (例: 申请 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3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 箱 zsb@ahau.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5 日 12:00, 以电子邮件到 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 (联系电 话:0551-65786135) 。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 (附件 1) ;b. 申请表 (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 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 (附件 1) ;b. 申请表 (附件 2) ;c. 身 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 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 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 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 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 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 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 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 (zsbbm.ahzsks.cn) 打印,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 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请于专业课考试前一周按要求登录安徽农业大学普通专升 本报名系统,确认个人报考信息后,在安徽农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中查询考试地 点、打印准考证。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 (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负责组织。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农业水利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测量》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测量》

环境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测量》

电子信息工程

《机械制图》

《电工基础》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图》

《电工基础》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图》

《电工基础》

电子商务

《管理学》

《西方经济学》  (微观部分)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具体请查询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 https://zsb.ahau.edu.cn/info/1028/3504.htm。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面试申请: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 (专科) 学历 的退役士兵中,高职 (专科) 毕业生及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 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 职 (专科) 学业,专科阶段专业符合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专业要求范围的,可报 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申请参加面试考核 (职业适应性及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经资 格审核通过,完成报名程序后,学校将组织开展面试考核。

我校各免试退役士兵专业范围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农业水利工程

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土木工程

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旅游大类

 

备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年) 执行。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 (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 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 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 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农业大学,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公共课 1

4 月 22 日上午 9:00-11:00

公共课 2

4 月 22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2

4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

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专业课 考试。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退役士兵考生面试时间拟安排在 4 月中旬,具体通知及面

试实施办法将在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专业课成绩在安徽农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中公布。成绩公布后,如 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按要求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 复查。成绩复核范围为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 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具体通知将在安徽农 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 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 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7 号) 和皖招考〔2023〕5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 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 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 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 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 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2.3 一志愿 A 段 (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 能综合考查 (面试考核) ,考查合格考生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 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 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 1、2 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 于 12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 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 、专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2.4 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 1、2 科目考试总分不 得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 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 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 、专 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 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 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 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按各类型剩余合格生源数占该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总 数的比例调整。

(2)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优先调整至考试科目相同的专项计划,若依然有剩 余,按其他专项计划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专项计划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 他 B 段专业,优先调整至本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同专业,若依然有剩余,则按专业剩余合 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 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 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按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 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 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致,不接受跨专 业类别调剂。

b.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  考试专业科目与我校相关调剂专业完全一致,并达到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 线的要求。

e. 调剂录取细则与上述录取细则相同。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 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向 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高职 (专科) 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 到入学,报到注册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 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 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 41 号)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校教字〔2017〕17 号) 执 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普 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 知》  (教学〔2002〕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 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 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 发改价费【2021】348 号) 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 标准如有变动,以安徽省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专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 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 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 (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 临时工作人员) 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 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


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 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安农招生微信公众号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 取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 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 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 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785630;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786135 、65786603

咨询热线:0551-65786135

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ahau.edu.cn

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农招生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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