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2023年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公布

2023-03-24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2327
导读:本文是2023年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安徽专升本同学可以从中了解到该校招生信息,如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范围等内容。

2023年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公布!好老师升学帮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安徽新华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相关信息,从中可以了解到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安徽新华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55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划

其中免 试退役 士兵专 项计划

其中非免

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

其中建档 立卡考生 专项计划

学费

(元/

年 ·生)

 

专业

类别

 

公共课

考试科目

 

备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0

8

8

14

23800

高等数学+英语


汉语言文学

240

8

8

14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土木工程

120

3

3

7

23800

高等数学+英语


会计学

120

3

3

7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电子商务

120

3

3

7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英语

100

3

3

6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0

3

3

6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电子信息工程

100

3

3

6

23800

高等数学+英语


学前教育

60

2

2

4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健康服务与管理

60

2

2

4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软件工程

60

2

2

4

23800

高等数学+英语


审计学

60

2

2

4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安全工程

50

2

2

3

23800

高等数学+英语


环境设计

50

2

2

2

26800

艺术

大学语文+英语


药学

120

4

4

7

23800

大学语文+英语


合计

1600

50

50

95





(1) 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20%。

(2)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3)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汉语言文学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土木工程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会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英语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学前教育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健康服务与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软件工程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审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安全工程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 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环境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中艺术设计类 (5501) 、土木建筑大类中建筑设计类 (4401) 、动漫制 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数字展示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美术教 育、艺术教育

药学

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 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 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3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 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 具有普通高职 (专科) 学历的退役士兵;2022 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 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 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 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 (类) 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 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范围,免于参加 公共课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笔 试。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 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 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 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 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 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 (不 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 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 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 段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6:00。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 己的审核状态,在 3 月 29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 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 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 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 安徽新华学院 2023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 zhaosheng@axh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 效) , 提交材料后请考生 电话确认报名材料 是 否提 交成功 (联系电话: 0551-65872818) ,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 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 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安徽新华学院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省外高职 (专科) 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 (附件 1:下载地址

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211735.html) ;b.本人身份 证原件 (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c.毕业证书 (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 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

d. 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 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 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按照 (皖招考〔2023〕5 号) 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 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3 专升本 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例:申请 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3 专升本报 名材料.pdf) 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zhaosheng@axhu.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 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 (联系电话:0551-65872818) 。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 (附件 1) ;b. 申请表 (附 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 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 (附件 1) ;b. 申请表 (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

安徽新华学院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附件 1)

安徽新华学院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鼓励政策申请表 (附件 2)

下载地址: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210888.html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 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 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 (皖招考〔2023〕5 号) 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 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 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 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 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 (zsbbm.ahzsks.cn) 打印准考证, 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 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及打印流程请 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https://zhaosheng.axhu.edu.cn/) 。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 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 (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 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专业基础

C 语言程序设计

汉语言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

现代汉语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材料力学

会计学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电子商务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

英语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原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电子信息工程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电路分析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学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健康管理概论

健康管理实务

软件工程

计算机专业基础

C 语言程序设计

审计学

管理学原理

审计学基础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概论

安全系统工程

环境设计

设计史

专业实践综合

药学

药理学

无机化学

专业课考试大纲:

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210887.html

专业课参考书目:

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210986.html

a.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面试) 内容: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对本专 业的关注程度和学习的潜质。


b.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测试 (面试) 内容:综合素养+专业素养。综合素养考 查学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专业素养考查学生的专业理论 和专业技能的掌握度、职业道德和专业忠诚度等。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 (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 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 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 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新华学院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555 号),具

体考场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流程见我校招生官网

https://zhaosheng.axhu.edu.cn。

 

公共课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 月 22 日上午 9:00— 11:00

英语

4 月 22 日下午 14:00— 15:30

专业课 1

4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

专业课 2

4 月 23 日下午 14:00-16:00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 校将于4 月 12 日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面试) 。面试结果在学 校网站公示。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时间: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试申请材料依据教育厅 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查,4 月 12 日组织符合条件免试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 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或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课成绩考生登录我校招 生官方网站查询,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同步 公布。

a.成绩复查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 定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公共


科目成绩复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 请。

b.成绩复查结果:对专业科目成绩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 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具体细则 待成绩公布时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C.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 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 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7 号) 和皖招考〔2023〕号文 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 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 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 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20%。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 名,将另行加试。

 

4.2.3 一志愿 A 段 (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职业适应性或职 业技能综合考查 (面试) ,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 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 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 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不为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 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 为: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且 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4.2.4 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 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不为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 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 为: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且 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 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调入待录取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调整规则:按各专项剩 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同比例分配至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 的专项类别。

 

(2)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计划调整原则:先各专项类别内调 剂,再各专项间调剂,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 比例分配至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 的 B 段其他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剩余计划按同比例分配至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

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


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计划调整原则:如 A 段和 B 段任一段合 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A 段和 B 段计划可互调。

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全部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 的段间进行录取。

如同专业 A、B 段间调整后生源仍不均衡,A-B 段间进行跨专业调整:

如A 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根据B 段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按比例分配至 B 段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择优录取。

如B 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根据A 段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按比例分配至 A 段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择优录取。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 (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 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 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

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参照本章程 3.1、3.2 执行,调剂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 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 相同、考试不得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 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 毕业 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汉语言文学、会计学、电子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前教育、健 康服务与管理、审计学:考生原报考专业为文科专业,均可调剂。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安全工程:考生原报考专业为理科 专业,均可调剂。

环境设计:可接受原报专业为绘画、美术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 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调剂。

药学:可接受原报专业为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针 灸推拿学、智能医学工程、中药学调剂。

 

校外调剂录取细则:根据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 公众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若公共课总分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依次 照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调整规则参照 4.3 顺 序执行。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 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发布(https://zhaosheng.axhu.edu.cn) 发布, 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 (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 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 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 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 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 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 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皖价费〔2017〕56 号、皖价 费〔2018〕70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教财〔2020〕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 际,2023 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皖新院〔2021〕18 号) ,详见本章程 中 1.1 招生专业计划,住宿费:标准 4 人间 2500 元/生 ·学年,标准 6 人间 1800 元/生 ·学年。


8. 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的资助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 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 助等资助项目。具体办理方法可以参照《学生手册》及当年下发的各项通知要求 进行各类资助申请。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 (含与 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 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 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网 https://zhaosheng.axhu.edu.cn 是我校相关招 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 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 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 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 电话:0551-65872006;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 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872818、65872838

网址:安徽新华学院官网:https://www.axhu.edu.cn

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网:https://zhaosheng.axh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新华学院负责解释。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