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黄河科技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6-01-23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268
导读:本文是黄河科技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为规范黄河科技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4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河科技学院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黄河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黄河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黄河科技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济源市济源大道666号。

  其中,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英语、商务英语8个专升本专业新生就读地点在济源市济源大道66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监督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专升本招生具体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确定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经校董事会研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按照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投档办法:根据各联合考查组报送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通过学校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随普通本科录取批次发放。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构建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开通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扶。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实施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3700元)、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20000元)、服兵役国家资助(最高可减免20000元)等。

  服兵役学费资助项目: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享受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国家层面的资助政策外,学校利用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就业补助金、勤工助学、励志成才大学生、“王好君爱心”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及相关要求在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在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文科类专业150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16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17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黄河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南校区)

  邮政编码:450063

  咨询电话:0371-88858888

  学校网址:www.hhstu.edu.cn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