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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7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乌盟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大专班。1978年,大专班单独办学。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乌盟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全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学校入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617亩,总建筑面积 37.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44.37万册,电子图书104万册。设有附属实验中学1所。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342人,其中,本科生10107人。在编在职教职工816人,其中363人具有高级职称,461人具有硕博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草原英才3人,自治区“新世纪三二一人才工程”人选3人、青年创新人才2人、青年科技英才4人、获自治区创新创业创优标兵1人。
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34个本科专业,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5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0门。
已建成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 1 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协同成员单位1个,地级协同创新中心 1 个,校级重点实验室 2 个、校级人文社科基地2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2 个、校级研究创新团队3个、校级科研院所 23 个,初步形成了区、地、校多层次科研创新体系。
自升本年以来,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126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项,省部级项目450项,厅局级科研项目71项,地市级科研项目10项,校级科研项目117项,横向项目5项。
发表学术论文3481篇;出版专著468部;获批专利11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8项;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首届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3项。《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首批A类学术期刊,2016年荣获首届内蒙古高校学报出版质量优秀奖。
多年来学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累计上线1273人,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学生在人文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了多项大奖。
建校60年来,学校立足边疆民族地区,践行“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始终不渝为边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了八万多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各类人才,为国家、自治区特别是乌兰察布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乌兰察布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的摇篮和城市智慧的心脏。
刘云山同志为母校题词“春华秋实桃李满天下,教书育人英才遍草原”。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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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旅游管理(乘务方向) |
艺术学 | 音乐学 |
艺术学 | 音乐表演 |
2023年内蒙古专升本为统考,所以内蒙古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内蒙古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一)普通考生
1.应届毕业生(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 2023 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2.“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考生。我区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高职扩招考生。2022 年底取得毕业证书的我区高职扩招考生,以普通考生类型参加 2023 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还应同时满足应届毕业生第 2、3 项条件。
(二)专项计划考生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考生应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学生。
(三)免试考生
1.获奖免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我区应征入伍的可申请参加 2023 年全区专升本免试招生。 2022 年参加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有专升本免试政策。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
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考试形式为笔试。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 200 分(每部分内容 50 分)。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为 8 大类(文史哲法类、经管类、理工类 1、理工类 2、农林生物医药类、艺术类、医学类、教育类,详见下方图片),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 100 分。如招生院校需要专业技能测试,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写明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意后,在全区统一录取前,提前自行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公共课、专业课考试,相关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全区统一录取前,提前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