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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东学院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

2024-03-19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577
导读:本文是2024年赣东学院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简章,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根据贵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23〕48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2024年我校与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本科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赣东学院

  国标代码:13432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抚州临川区羊城路154号

  二、联合培养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428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276号

  三、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4年上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招生人数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30人,其中自动化专业15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5人。培养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276号。

  五、报名条件

  (一)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5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已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江西省2024年专升本报名,并已获报名资格。

  4.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

  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6.考生依照在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选报我校招生专业。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考试

  专升本考试由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八、录取原则

  1.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2.对投档至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考生,根据计划,按考生参加我校综合考查取得的合格成绩名次从高至低排序录取。

  3.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4.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印制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我校校章,连同有关的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九、新生入学及其他

  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收费与学籍管理

  (一)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赣东学院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住宿费、教材费等,由联合培养学校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管理和使用。

  (二)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取得赣东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学籍,按规定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培养地点在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专升本学生,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学生入学及毕业按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执行。

  十一、组织机构

  1.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4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4年专升本招生活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

  权利。

  3.学校纪检部门对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十二、其他事项

  1.在2024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学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2.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3.招生网址:http://zs.gdc.edu.cn/

  4.招生电话:0794-8735568/8735578

  5.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4-8738016

  资料来源:http://zs.gdc.edu.cn/2024/0317/c161a366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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