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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由河北省水利厅、交通厅、工业厅合办,校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是当时华北地区最早建立的水利学校之一,也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立的水利学校之一;1955年更名为“河北省天津水利学校”;1958年,迁至保定市,升格为高等学校,更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1959年更名为“河北保定水利水电专科学校”;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水利学院”;1962年因国家政策调整恢复为专科;1963年更名为“河北水利学校”,1965年更名为“河北水利工读专科学校”;1966年迁至石家庄平山县岗南镇;1970年迁至沧州市,更名为“河北水利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学院整体迁入新校区。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年12月30日获批为河北省第二批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试点单位。

  学院现有八系三部一中心共12个教学单位,设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测绘工程、国际商务、软件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获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近4年,我校学生在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中获省级以上教学比赛奖140余项。学院获批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2018年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单位。形成了以工学专业为主体,水利、电力专业为特色,土木、交通、信息技术、自动化、机械、经济管理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工程,高水平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不断完善,人才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现有教职工639人,其中专任教师56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206人,博士、硕士499人,“双师型”教师249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2人,河北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1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河北省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入选二层次2人、三层次10人。

  2018年11月,学院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2019年首次申报,2项面上项目获批立项,填补了沧州市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上的空白。学院建有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2个,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1个,作为共建单位建设河北省省级科研平台2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学科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厅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沧州市技术创新中心5个,校内科研平台16个。建有校内实训基地近60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30余个。

  2016年以来,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159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58篇,被EI、SCI、ISTP 等权威检索机构检索收录59篇;编译、出版教材和著作134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00余项,有90余项科研成果获奖;获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312项。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1982人,其中本科生9596人,专科生2388人。学院始终坚持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建校至今培育4万余名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保持在95%以上。学院聚焦文化育人,打造精品校园文化。2014至2020年,连续7年被省教育厅等部门授予“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6至2019年,连续4年获得河北省教育系统“志愿者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先后获“河北省学校共青团工作突出单位”“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沧州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经过近70年的执着求索和精神积淀,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秉承“勤奋、求是、创新、笃行”的校训,铸就了“崇尚致用,实践育人”的办学理念和“致力于培养社会所需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办学方向,为河北省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教育报》、河北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学院应用型本科建设的办学成就。在未来的征程上,学院党委将带领广大师生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心同德、求真务实、砥砺奋进,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提供坚强保证,不断开创学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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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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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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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河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河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2023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2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及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3年或2024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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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河北专升本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

  公共文化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英语、政治。

  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

  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原则上应于4月底前完成相关考试,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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